智慧执法赋能新规实施:争上游科技助力破解监督难题迎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时代

2025-12-26  争上游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项条例明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和数字化建设。各地区监督部门面临一个现实挑战:如何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应对不断增长的监管对象数量?



政策导向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的新阶段。这项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法律文件,对行政执法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



条例第三十七条特别指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提升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一体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预警。

在监督范围上,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要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的监督。

与此同时,司法部已明确表示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加快完成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所有检查业务流程全部在线流转,让整个检查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监督挑战

卫生监督、疾控监督等专业执法部门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监管对象数量急剧增加,而执法人员编制增长有限,人力与任务之间的不平衡日益凸显。

传统执法模式下,执法人员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在文书处理、数据录入和案卷整理上,实际用于现场监督的时间被严重挤压。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导致对同一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难以避免。



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探索智慧监督新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监管对象的全流程运行态势进行精准监测与智能研判,实现了各类卫生监督资源的深度整合。



这种趋势与《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高度契合,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省级以上政府可以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技术方案

面对政策要求和现实挑战,争上游科技提供了完整的智能化执法解决方案。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全国已有数百个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使用其产品。



核心产品“移动现场执法包”包含手持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以及配套的现场执法软件和后台管理系统。这套系统能够现场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实时上传数据至上级信息中心。

更全面的是智慧卫监平台,它整合了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多个方面的监管信息。平台可以对接各类在线监测系统,包括水质、空气质量、职业卫生和医疗废弃物等领域的实时监测数据。



多地的智慧卫监项目已建成可视化预警平台,首创“总观-中观-微观”三级监管视图,整合了医疗废物处置、消毒服务等多类专项数据,实现风险一屏透视。

实践应用

在实际应用中,这些智能化执法系统已经展现出显著成效。对区域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水处理等实施在线监控,实现了监控平台全覆盖。顾客进入相关场所可通过扫码了解其信用评级,并在体验服务后在线评价。



这些实践与《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要求高度一致,条例明确要加强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的协调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合规保障

智能化执法系统的设计充分考虑了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调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争上游科技的移动执法系统内置了卫生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书,可根据被监督单位的类型自动生成相应的检查项目。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关键词查询准确的法律条文和处罚依据。

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智能化系统记录的完整电子案卷,为这类评查提供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材料基础。

随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正式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将更加系统化、常态化。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并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国家统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智能化执法系统将通过减轻事务性工作负担,使现有执法人员能够更专注于核心监督任务。



智能化执法系统不仅帮助监督部门应对当前挑战,更是为构建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提供技术支撑,这也是《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所在。

当《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实施后,这样的场景将在全国各地监督部门成为常态。执法监督不再受限于人力与时间的矛盾,智能化系统让每个执法人员都成为高效、规范的执法节点,共同织就一张覆盖全面、响应迅速、运行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